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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折叠特征范围
当特征范围仅表示模型中实体几何的一部分或模型中的一个或多个面组时,可以折叠在模型树中按顺序选择的连续特征范围来创建增量几何特征。在“折叠”(Collapse) 对话框中选择“特征范围”(Range of features) 选项后,系统将自动选择依序存在于模型树中的第一个与最后一个选定特征之间的所有特征以供折叠,并将其突出显示在模型树中。在“折叠”(Collapse) 对话框中单击“确定”(OK) 后,选定的特征范围即会折叠到目标特征中。但是,请确保不会在模型树中选择模型的第一个特征作为目标特征。
增量几何特征的创建还取决于选定要折叠的特征是向零件的单个主体还是多个主体提供几何。如果特征范围内所含的特征向单个主体或面组提供所有几何,则折叠会创建独立的几何特征,而非增量几何特征,即使在“折叠”(Collapse) 对话框中选择了“特征范围”(Range of features) 选项也是如此。当特征范围向零件的单个主体提供几何,且仅表示实体几何的一部分或者一个或多个面组时,即会创建增量几何特征。
如果特征范围向零件的多个实体主体提供几何,但仅表示实体几何的一部分或者零件的一个或多个面组,则所创建的增量几何特征也会向零件的多个相同主体提供几何。
如果特征范围向主体几何的一部分提供几何,或向另一个主体或多个主体的整个几何提供几何,则所创建的增量几何特征中将包括其整个几何由参与的特征表示并完全消耗的主体。
如果删除或隐含增量几何特征,则会保留目标特征,并且即使折叠的几何被删除,目标特征也不会删除,即便增量几何特征是实体主体的唯一参与特征也是如此。
如果增量特征失效,可以使用“增量几何”(Incremental Geometry) 选项卡上的“复制已修改的几何”(Copy Modified Geometry)“合并已修改几何和已添加几何”(Merge Modified and Added Geometry) 选项对其进行重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