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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 Creo Parametric 中集成更改
1. 启动 Creo Parametric 会话并检索要集成的目标对象。
 
* 首先必须在 Pro/INTRALINK 工作区中启动集成,然后才可以在 Creo Parametric 中开始集成过程。目标对象从“公用区”浏览器中被检出并在“工作区”浏览器中显示出来。在“工作区”浏览器中源对象将不再列出。
2. 在该模式的主菜单中,单击“文件”(File) > “集成”(Integrate)
3. MERGE_VIEW 窗口出现,显示相应的目标对象或源对象(会话中不活动的一个),并出现 DIFF_VIEW 窗口,显示对象修订的差异报告。出现“集成”(INTEGRATE) 菜单和“操作”(ACTION) 菜单。
4. 指定要对差异报告中的项采取的操作 (“从源获取”(Take From Source)“删除”(To Delete)“手动操作”(Do Manual) 等)。例如,如果选取合并某个项的不同尺寸,则在更新后的目标对象中使用源尺寸值。如果为某个子项指定一个操作,Creo Parametric 将发出警告,说明父项以相同操作进行标记;然后可确认或取消分配。
5. 如果某个特征需要手动地从源对象集成到目标对象,可退出集成模式,然后使用“特征”(FEATURE) 菜单命名(如“删除”(Delete)“复制”(Copy))来实现此目的。如果使用“复制”(Copy),应指定“不同版本”(FromDifVers)“独立”(Independent),以指定复制该特征的方式和位置。
6. 对于已经手动集成的项,使用“操作”(ACTION) 菜单的“合并”(Merged)“已删除”(Deleted) 命令指定每个项的更已新状况。
7. 对于已标记为自动集成的项 (使用“从源获取”(Take From Source)“删除”(To Delete) 等),在“集成”(INTEGRATE) 菜单中单击“执行”(Execute) 命令。
8. 在选取“执行”(Execute) 后,所有项将按照指定的操作进行更新 (例如,如果选择“删除”(To Delete),相应项将标记为 DELETED (已删除))。如果选取删除目标对象中的新特征,则在选取“执行”(Execute) 命令后,将从更新后的对象中移除该特征。如果因为缺少外部参考不能进行合并,或者如果合并重新生成失败,则会显示出标准的重新生成失败界面。
如果已设置“环境”(ENVIRONMENT) 菜单中的“重新生成备份”(RegenBackup) 选项,系统会在实际执行该命令之前,首先备份所有将受“执行”(Execute) 命令影响的目标对象。在成功执行命令后,并且只要还没有从重新生成中恢复所有受影响的对象,就可确认或取消这些更改。如果取消它们,所有未恢复的对象会从其备份中恢复。所有撤消的项也成为未标记的,以便可再对它们执行操作。
9. 当完成集成会话后,从“集成”(INTEGRATE) 菜单单击“完成/返回”(Done/Return)。系统自动保存更新后的目标对象版本。在以后您可以重复上述过程来继续集成更改。
在完成集成过程并保存修改的目标对象后,必须进入 Pro/INTRALINK,将修改后的目标对象提交回产品数据库中。
Pro/INTRALINK 中的解决方法
将修改的目标对象提交回产品数据库以待认可。在获得认可后,它将成为 Pro/INTRALINK 产品数据库中该对象的最新修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