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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基准参考特征
重新定义基准参考特征
重新定义基准参考特征时不能转换特征类型。
1.
在“模型树”中选择一个基准参考特征。
2.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从快捷菜单中选取
“编辑定义”(Edit Definition)
。
“基准参考”(Datum Reference)
对话框打开。
3.
选择要重新定义或添加参考的对象。参考收集器会显示所添加的参考类型。
当重新定义目的曲面或目的链时,可以单击
“参考”(Reference)
收集器旁边的
“细节”(Details)
。
“链”(Chain)
或
“曲面集”(Surface Sets)
对话框打开并显示边链或曲面集。在图形窗口中添加或移除参考,或重新定义用于对其进行操作的选定边链或曲面集的属性。
4.
单击
“确定”(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