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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基准参考特征
 
* 重新定义基准参考特征时不能转换特征类型。
1. 在“模型树”中选择一个基准参考特征。
2.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从快捷菜单中选取 “编辑定义”(Edit Definition)“基准参考”(Datum Reference) 对话框打开。
3. 选择要重新定义或添加参考的对象。参考收集器会显示所添加的参考类型。
 
* 当重新定义目的曲面或目的链时,可以单击“参考”(Reference) 收集器旁边的“细节”(Details)“链”(Chain)“曲面集”(Surface Sets) 对话框打开并显示边链或曲面集。在图形窗口中添加或移除参考,或重新定义用于对其进行操作的选定边链或曲面集的属性。
4. 单击“确定”(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