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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轨迹的规则
常截面扫描可使用特征创建时草绘的轨迹,也可使用由选定基准曲线或边组成的轨迹。作为一般规则,该轨迹必须有相邻的参考曲面,或是平面的。
在定义扫描时,系统检查指定轨迹的有效性,并建立法向曲面。法向曲面是指一个曲面,其法向用来建立该轨迹的 Y 轴。当多个曲面可能为法向曲面时,默认选定一个曲面。可以通过单击“下一个”(Next) 按钮来更改此曲面直到所需曲面被选定为法向曲面。
根据选作轨迹的链的不同类型,会出现以下情况:
所有链段参考边 - 法向曲面是该边的相邻曲面。如果边是双侧的,单击“下一个”(Next) 按钮直到箭头指示所需的曲面和法向。
所有链段参考属于基准曲线的图元,该基准曲线通过参考曲面创建 (例如,通过使用“投影”(Projected) 选项) - 法向曲面是该曲线的参考曲面。如果曲线参考两组曲面,单击“下一个”(Next) 按钮直到箭头指示所需的曲面和法向。
所有链段参考一个草绘基准曲线 - 法向曲面是该曲线的草绘平面。
边/曲线的链是平面的 (而不是直线)
法向曲面是由链定义的平面。
考虑以下特殊情况:
如果该基准曲线及其相邻曲面被环形折弯特征折弯,则可用该曲线作为轨迹。
如果使用“链”(Chain) 对话框中的“在参考上修剪”(Trim at Reference)“延伸至参考”(Extend to Reference) 来延伸链,则在链是平面时系统会接受该链。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扫描可能会失败:
轨迹与自身相交。
将截面对齐或标注到固定图元,但在沿三维轨迹扫描时,截面定向将发生变化。
相对于该截面,弧或样条半径太小,并且该特征通过该弧与自身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