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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从主体复制几何来创建新零件
在复制主体并创建新零件后,新零件会包含一个复制几何特征,该特征同样复制了原始主体的参数和属性。因此,可能需要编辑复制几何特征的定义,以便在新零件中执行某些操作。
本主题共包含两个部分:
从主体创建零件
编辑复制几何特征的定义以支持向主体分配材料
从主体创建零件
1. 在模型树中 “设计项”(Design Items) 下的 “主体”(Bodies) 文件夹内,右键单击一个主体,然后选择“从主体创建零件”(Create Part from Body)“从主体新建零件 (New Part from Body)” 对话框随即打开。
2. 键入新零件的文件名,然后单击“确定”(OK)。新零件在新窗口中打开。模型树中的唯一特征为 “外部复制几何”(Extern Copy Geom) 特征。
编辑复制几何特征的定义以支持向主体分配材料
复制几何特征会复制原始零件中的主体属性和材料。这会锁定新建零件中的主体,从而导致无法分配材料。必须先编辑新零件中复制几何特征的定义,然后才能将材料分配给主体。
要在新零件中分配材料,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新零件中右键单击复制几何特征,然后选择 “编辑定义”(Edit Definition)“复制几何”(Copy Geometry) 选项卡随即打开。
2. “选项”(Options) 选项卡的“包括属性”(Include Properties) 下,清除“材料”(Materials) 复选框。
3. 单击 “确定”(OK)
现在便可将材料分配给新零件中的主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