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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截面几何
重新定义截面时,可以重新草绘该截面的任何部分。当删除被另一特征参考的图元时,系统会要求您进行确认。可用下列方式之一答复:
“是”(Yes) - 系统保留子项特征,重新定义父项后,重新生成可能失败。如果重新生成失败,则系统会创建失败的特征。
否 (No) - 不删除图元。之后可以用另一图元替换草绘图元,从而保留子项特征所需的参考。
中止部分重新定义 - 编辑参考或修改子项特征的布置,使截面重新定义成功。
可以像其它同类特征一样,重新定义用“草绘器”文字创建的特征。重新定义截面时,可以编辑文本并修改字体。
 
* 重新定义复制特征的截面类似于重新定义其父项。如果您尝试重新定义副本,则将显示用于定义父项的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