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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不完全特征
您可以将特征创建过程挂起,而又不丢失已经定义的数据。这样会产生一个不完全特征,您可在日后完成它(例如,当所需的几何参考对特征定义可用时)。因为特征创建还没有完成,所以系统不能为这个不完全特征生成几何。
不完全特征和失败特征的区别在于以下方面:不完全特征是在明确设计目的或使所依赖的几何可用之前故意使特征未完成。完全定义的特征不能变成不完全特征。
不完全特征在“模型树”的特征状况列中显示为“不完全”。
创建特征时,要使特征不完全:
1. 从该对话框中选取“确定”(OK)
2. 当系统询问是否要使特征不完全时,选取“是”(Yes)
3. 可从“草绘器”(SKETCHER) 菜单中选取“完成”(Done) 来带着未完成的截面退出“草绘器”。
4. 要完成不完全的特征,请重新定义并完成对所有必需元素的定义。